泰安市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泰安市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在泰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市能源局“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为推进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1.主动公开。泰安市能源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部门统计数据、规划计划、行政权力、重要部署执行、部门会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信息、部门人事任免、政策解读、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以及其他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2023年度,泰安市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通过“泰安市能源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共计520条,其中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信息137条,通过“泰安市能源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0条。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法律顾问进行分析研判,根据申请内容依法征求第三方意见,并出具告知书规范告知、答复申请人2023年度泰安能源局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依法征求第三方意见3件,予以公开3件答复率为100%。

3.政府信息管理。泰安市能源局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职务变动动态调整,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印发《泰安市能源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泰安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规范完善了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加强信息审核。建立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再公开的原则,筑牢信息安全防线。四是加强信息管理。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清理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按要求报送清理结果。本年度能源局无制发、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全面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升级改版网站页面,提供更加便捷有序的信息公开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开设“工作动态”、“能源运行”、“优化营商环境”、“充电基础设施”、“行政执法”等专题专栏,根据不同需求公开数据、发布动态、解读政策。借助政务服务、政民互动、信用公示等统一平台,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政民交流,规范信息公开。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在微信公众号重点发布工作动态、行业新闻、时政要闻等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权威、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等优势,2023年通过“泰安市能源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0条,阅读量达63269次。三是加强借助传统媒体宣传。全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22条,其中央视1条、山东新闻联播4条;市级媒体发稿116条,其中泰安日报65条,泰安新闻51条,提高了能源工作社会知晓度。四是主动搭建线下交流平台。通过政府开放日、安全生产大讲堂、送策上门、节能宣传周、工作座谈会等线下活动平台以及开通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热线,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企交流、政民互动和群众监督,提升了能源工作群众满意率。

5.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监督作用,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督促工作推进。明确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保障,规范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定期自查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工作人员学习政策文件,了解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考核目标,按照“先审查、 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在考核中造成失分的科室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确保工作压力传导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加强政民交流等方面, 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公开质量尤其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对同一政策的多角度解读和创新解读不够。三是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专题专栏管理仍需完善。

下一步,泰安市能源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通过邀请专家或领导授课,加强工作制度和业务能力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政策解读质量。二是细化工作制度,压实公开责任。明确公开职责分工,建立定期查漏补缺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创新解读方式,优化解读服务。灵活运用图片、音频、视频等群众看得懂、听得见、能感受的解读形式,结合群众语言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四是持续优化提升,打造工作亮点。进一步优化专题专栏设置,加强亮点活动开展,持续搭建政民互动交流平台,促进泰安能源政务公开服务优化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泰安市能源局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泰安市政府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根据《泰安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度)》编制《泰安市能源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重点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执法公示等公开任务。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泰安市能源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办理工作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吸收采纳意见建议,坚持以谦虚谨慎的态度认真进行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办3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2件,其中主办1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吸收采纳率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主办的4件建议提案均已公开。

4.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泰安市能源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大力开展线下互动交流活动。开展“政府开放日”“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大讲堂”“送策上门”“工作座谈会”“项目推进会”等现场活动,加强与能源企业负责人、职工互动交流,宣贯政策,了解企业困难,采纳意见建议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二是开通煤矿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电话热线热线共收到举报电话22起、问题线索7条,按照《泰安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办法》进行受理、核查,实现危险隐患群防群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积极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能源经济运行情况、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煤矿安全生产“四大提升行动”、能源绿色发展等主题,召开四次新闻发布会,介绍能源发展规划、创新举措、工作成效、执法情况等内容,解读政策举措,回答记者提问,提升政策知晓度。

5.泰安市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泰安市能源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泰安市能源局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