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前完成2022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 2022-11-25 信息来源: 泰安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按照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下达我市节能监察任务情况和我市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安排,今年我市共109家企业节能监察任务,其中,重点用能单位86家、焦化企业2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2家、数据中心企业2家、能源行业企业17家。今年监察任务企业数量多,涉及行业复杂,检查组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先对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书面监察,了解大体情况,再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采集相关数据,按照检查手册要求对企业2021年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执行淘汰制度情况;能源管理体系、能源计量、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执行情况;建立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计划、节能管理和技术措施、节能教育培训开展等共计九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核查,现场提出节能提升建议38。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截止到目前,已全部完成今年任务。

下一步,将继续发力把工作重点同党的二十大重点任务相契合、与黄河战略重点任务相契合、与局里重点任务相契合,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为谱写泰安绿色发展、能源工作新篇章打好坚实基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