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经信委、原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要求,市能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批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发改部门推荐,国网泰安供电公司核查,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新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参与2021年第三批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
电话:市能源局 6986286 市发改委 6991756
泰安市能源局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